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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习惯了习惯
1、不会的。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店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一旦药店出了什么药品质量问题,首先会找到;2、能够负得起这个责任就挂,挂证有风险,官方网站也有学员问类似的问题。现在在外面挂证的执业药师,多数都是在医院上班的,药店归药监局管,俩部门彼此不干涉。
若你安好哎哟我操
药剂岗位是不需要什么所谓的执业药师证的,你上网看一下《处方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你已经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了,所以不是非法行医。我就在卫生执法部门工作,在工作中针对药剂岗位我们用的就是《处方管理办法》,如果没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才按非卫技人员处理,也就是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