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暖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本职业连续见习或随岗工作2年以上。——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高级(具备经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高级技师(具备经下条件之一者)(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