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消防工程师培训电话

逢场作戏必会自暴自弃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9307

首页> 工程师报名> 长春消防工程师培训电话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梦的最深处有你

已采纳

一级消防工程师有学校的

135评论

药药切克闹你说作业我就草

有,一级消防工程师培训机构有:1、中国消防工程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中心;2、中国建筑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中心;3、中国消防工程师协会消防工程师培训中心;4、中国消防工程师教育培训中心;5、中国消防工程师培训学院;6、中国消防工程师学院;7、中国消防工程师学校;8、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9、中国消防工程师研究所;10、中国消防工程师协会;11、中国消防工程师学术研究会;12、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中心;13、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学院;14、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15、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研究所;16、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协会;17、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术研究会;18、国家消防局消防工程师培训中心;19、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基地;20、中国消防工程师学会消防工程师培训中心(北京)等。

113评论

承诺如此的肤浅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4日;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1)注册及照片处理。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2)选择考区。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以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公章为准。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持单位属地外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考后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属地城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暂)住证、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用工备案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分局的企业考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考生,报名考区请选择“长春市考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考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为吉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考生,报名考区请选择“省中直考区”。凡错报考区的考生,考后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请考生慎重报考。(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6)信息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147评论

我世故我复杂我没你会装

融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电话是:,

北京市融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于2008年6月,专门从事消防设施操作员初、中级资格培训。

是全国第一家消防专业培训试点学校,第一个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北京)站授权的鉴定点,是消防行业内权威的、北京市官方的消防中控培训学校。

2014年6月,在北沙滩教学点正式开设国家首批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前培训,为广大学员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学习平台。

我校总校注册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泉堡甲一号院,有北沙滩主校区、南纬路校区、西客站校区、管庄校区、大兴校区、金盏校区及20余个报名点,遍布北京全城。

学校面积近5千平方米,十余个百人大教室,教学设备配备齐全,教学中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结合实际案例营造生动课堂。

融安学校多年来得到各级领导部门的关怀和关注,先后有多位上级领导到校参观视察,对融安学校的发展尤为重视并给予积极的评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多次到融安学校检查指导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和意见。

中国消防协会领导、北京消防协会领导、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北京)站领导多次到校对融安学校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学校考务工作进行督导,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保证鉴定考试顺利进行。

101评论

刘海遮眼遮住伤肿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11月11日上午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11月12日上午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二、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正规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年底。三、报名相关事宜(一)参加我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老考生(2015、2016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五)报名时间安排时间报名安排具体要求8月16日9:00-8月30日24:00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8月16日-9月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8月16日9:00-9月3日24:00网上缴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11月6日9:00-11月12日24:00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四、考场设置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五、考试费用(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69元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65元科标准收取。(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六、答题要求(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在应试时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七、成绩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八、信息管理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十、证书领取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十一、其他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技术支持电话: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辽宁省人事考试局2017年7月21日

132评论

伤得连爱的勇气都没了痛得连哭的力气都没了

兴建教育好。老师们的讲解深入浅出,让我入脑入心,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融会贯通,把老师的东西完全变成自己的东西,兴建的学习让我在学习的前期轻松入门;在学习的中期不断巩固;在学习的后期越发轻松;在临上考场都是信心满满,最终顺利的通过考试。

16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