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心裂肺痛彻心扉
不能的,应该先平转为主管药师(从执业药师取得那年算),然后再等4年就可以考副高。符合条件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事实容易解释感觉难以言喻
2015年03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执业药师徽章佩戴管理规范》,其中表示,徽章的设计、监制与发放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执业药师分为以下等级:(1)一级徽章一级徽章中的五片银杏叶全部为绿色。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首次注册者,原则上为一级执业药师。(2)二级徽章二级徽章中的银杏叶四片为绿色,另外一片为蓝色。(3)三级徽章三级徽章中的银杏叶三片为绿色,另外两片分别为蓝色和黄色。(4)四级徽章四级徽章中的银杏叶两片为绿色,另外三片分别是蓝色、黄色和红色。(5)五级徽章五级徽章中的银杏叶依次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紫色,系最高级别的执业药师徽章。
就是那么可笑
执业药师属于执业准入的门槛考试,只有一级,职称类药师才有等级,其实这个问题现在是个死结?????执业药师原来是属于执业准入考试,按正常的执业和职称的关系,应该和和药师职称考试的最低一级相比的,一旦执业药师考试合格,你就进入药师执业领域有合法执业的资格,才算有合法执业的资格,以后再在药师工作中晋升考更高级的职称(一般正常的执业类考试的合格者同时又取得职称的最低一级,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同最取得护理(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同时又取得职称初级医师资格,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同时又取得初级医士职称的资格)。。。但现在的现实是药监局管理执业药师,卫生部管职称药师,二部门各不相让,相互又不认账,造成了上述执业药师和职称药师完全脱节,所以药监局管执业药师管成了个在社会药店里的职称性质的执业药师,不伦不类,将执业准入考试设计成了要干药学工作多年后才能参加执业药师考试,那你考试前干这些年的药学工作时是合法还是非法,没有执业药师证干药学工作就是非法执业的???完全乱套。。。而卫生部管职称药师,却也管成了个执业类的职称药师了,在医院药房里工作必须要有职称药士药师证,而不太认可药监局的执业药师证的执业资格的(可能只有少数地方的医院有限的认可)。。。这个现象已经有十几年了,有关部门协调多次,现在好象仍然没啥根本变化。。。
不必哭不必闹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根据这句话:执业药师已经具备了中级职称资格应当同参加中级考试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一样,具有效力。
久别从疯
卫生类副高级职称资格不是考的,是评审的。要求:外语级别A,计算机考试级别合格。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按国家和省职称改革政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