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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新娘
社会工作学介入空巢老人问题的伦理困境及解决原则论文
摘 要:在老龄化日益突出的时期,其中空巢老人问题现象格外显著,解决这一问题刻不容缓,主要从老人心理和生活方面分析了空巢老人们目前存在的现状及问题,然后是从服务对象和社会工作者两个方面介绍了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面对这一重大问题,社会工作的开展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阻碍,我们对于此类问题的研究,通过具体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对社区空巢老人的服务,最后重点介绍了在面对社会工作伦理困境时的解决原则。
关键词:社会工作;空巢老人;伦理困境
我国的老龄化的进程在不断地加快,这要求我们加快发展老年社会工作,缓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由于老年社会工作存在突出的伦理特性, 在老年社会工作开展实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错综复杂的、价值冲突、比较棘手的问题,由此产生了社会工作伦理的困境,能否正确的解决困境决定着实务活动的成败以及社会工作的自我价值的实现。
1 G社区空巢老人的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空巢老人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的问题,这严重的问题需要迫切的解决。一方面空巢老人的面临着身体状况日益下降,生活的自理能力降低,社会适应能力降低,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着问题,最终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幸福感缺失;另一是面精神慰藉方面得不到满足,往往导致空虚,不安,焦虑和孤独。
(一)生理心理,缺乏慰藉
在日常生活中,老人们缺乏照料,生活不易。虽然一部分G社区的老年人经济相对的独立,但是大部分主要是依靠子女的生活费用给予,导致他们很难接受巨大的医疗费额。而且由于自身缺乏一些预防疾病的常识,增加了老人生病的几率。特别是当他们去医院检查或者是引发疾病住院时,有能力照料老伴的时候都采用老伴照料式的方式,日常生活中的简单的事物尚且可以处理,而在遭遇突发情况时,空巢老人却不能有效的进行处理。在自身精神状态中,由于空靠老人缺乏子女的慰藉,心理会产生一些空虚和寂寞,往往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虽然在社区内建立了很多老年活动场所,但是他们宁愿自己孤独一人在家,很少与外界进行交流。长此以往,空巢老人就会产生悲观、抑郁的情绪,导致他们情绪低落,没有活力,平日里愁眉苦脸,长吁短叹,有时自己偷偷流泪,更严重者一老人患上老年痴呆的症状。
(二)心有芥蒂,参与度低
在社区内随机找老人进行调查问卷的招募活动中,一些老人们对我们存在一定的排斥,以“我不识字”、“我没时间”等理由拒绝参与。这种固有的心理与社会工作者专业的介入存在着伦理困境,致使活动无法开展,不能正确的分析了解社区空巢老人的实际状况。由于回迁后人际交往圈的缩小,社区没有定期的集体活动,很难进行较大范围的聚集,致使老人之间的交流机会逐渐减少,不愿意和陌生人交流。与之同时,由于老年人的跟不上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他们了解到的信息和资源较少,导致他们在于其他年龄人群的交往过程中存在着障碍。长此以往,老人把自己孤立在家庭中,不愿意加入和谐的大家庭,对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也没有呈现出积极的热情,这对于空巢老人及社区的建设都有不利的影响。
2 伦理困境的基本内涵和成因
(一)基本内涵
伦理困境是指专业价值中对从业者要求的不同责任与义务发生相互冲突、矛盾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在实务开展的过程中,由于现实复杂的情境及服务对象的特殊性而面临着多角度的理论选择的艰难境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们在生活方式、权利观念、文化、宗教观念等方面存在价值冲突,社会工作者很难根据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做出既符合社会伦理又符合各方利益的选择。
(二)伦理困境成因
1.社会工作专业和价值自身的特征
社会工作专业具有自身鲜明的到的特点,和伦理问题有着密切的关联,由于社会工作者自身的特性,他们极易产生伦理困境尴尬问题。主要表现在:伦理系统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比如在G社区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以往此老人都十分的积极,这次突然在活动半途执意离场,由此让社会工作者面临着一定的伦理困境;总体看来,以人为工作对象的专业和职业都存在某些程度的模糊和不确定性。一方面,工作人员模棱两可的表达让社工很难确定他们真正需要什么样的帮助。另一方面,专业价值观和伦理理论不完善,社会工作者知识不健全,往往很难制定出统一的指导计划。最后,许多因素是社会工作者无法改变的,加上资源的有限性,很难评估自己介入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2.个人与环境的矛盾冲突
个人与环境之间在互动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比如,社会工作者要尊重服务对象的自由与价值,同时也应该注重社会责任。使社会工作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不同的问题中承担不同的责任。在一些具体的情境下,不同的价值和角色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G社区中,老人大部分是务农为主,习惯了农业劳作的他们,在社会工作者讲到城市生活的时候,他们会产生一些不同意见, 认为农村人养活了城里人等,成为导致伦理困境的主要原因。
3.不同社会文化的冲突
由于社会工作源于西方,在实务的社会工作过程中,导致东西方文化碰撞产生伦理困境。中国的社会工作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工作者的家长制作风与老人的的问题自决会直接产生冲突。 在G社区,老人们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比较深,他们往往更愿意接受传统意义的事,社会工作者会认为自己的方法能有效的帮助老人处理问题,而有些空巢老人认为自己的事物有自行解决的办法,在社会工作者对其服务过程中,在对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在接收到这些的时候,就产生了伦理困境,造成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开展困难。
3 伦理困境的表现
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是指社会工作者在为老年案主进行服务的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伦理难题使自己陷入艰难的处境之中,就是在具有明显冲突的道德规范之间,若遵守其中一项,则违反另一项的情况。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主要体现在对不同服务对象、专业价值与传统思想之间、保密问题之间的冲突。具体表现为:endprint
(一)专业价值与传统思想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进入我国以来,一直面临着本土化的重要议题。由于社会工作是西方传统文化的产物,在中国化的过程中,有着诸多的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在老年社会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老年人的传统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使得他们不愿意向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道出自己所遇到的困难,而一旦介入,老年人会形成完全依赖社会工作者的现象,这样与按住自决原则相违背,使社会工作者陷入伦理困境之中。就 G社区来讲,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们与老人初步建立起了相互信任的专业关系,在活动中,需要老人动手去制作的时候,社工往往会在一旁辅助,这时老年人就会把这件事完全交由社工去做,产生了使社工为难的选择困境。
(二)涉及隐私的伦理困境
在对老年社会工作开展实务活动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老年服务对象的一系列情况,才能以便于更好的介入,但是这里有一些调查问题对于服务对象老人来说是隐私,他们不愿意透露更多的信息给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人员也不能随意的介入老年人的生活中去,更不能随意去宣扬一些老人的隐私问题,只有在老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了解老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有些老人对问题的配合度程度不积极,更有甚者进行排斥,以至于通常导致工作的不能顺利开展,使社会工作者处于困境之中。
(三)对不同服务对象的伦理困境
在老年社会工作中,老年服务对象有来自于家庭、机构、社会的选择,拥有不同服务的对象,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义务,在对不同对象服务时,所体现的要求往往会发生冲突。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于老年家庭利益时有可能会伤害到社会的利益,由此而产生一系列的伦理困境。再对不同对象的忠诚之后包含着社会工作者的服务目标,服务理念。社会工作者既要代表其服务对象的利益,又要代表其自身组织机构的利益,老人需要社会工作者对其利益的保护,另外社会工作者需要对其自身的机构负责,当其服务对象与自身的机构发生矛盾冲突时,既不能不解决服务对象老人遇到的问题,又不能不遵守自身组织的原则和宗旨,导致社会工作者处理事务往往会变得很棘手。
4 解决原则
(一)遵循服务对象权利优先原则
在开展活动招募服务对象的时候,社会工作者要首先考虑老年服务对象的家庭生活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促使老人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一定的良好生活习惯,社工这在进行活动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方针、策略。尊重老人自身的权利,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在社会工作中要保持一定的理性,基于一定的原则处理问题,应注意保证不能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注意链接医疗资源给老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确保老人们的权利不会受到侵犯或强制。在G社区,基于回迁社区的大背景,社会工作者会定期组织开展养生操、养生知识的串讲,让老年服务对象了解一些基本的养生知识,健康的生活方式,注重自身的身体健康。
(二)老年服务对象自决原则
自决,是指特定主体依据自己意志处理一定事务的方式或权利。在各方向的社会工作实务开展过程中,自决原则是社会工作者应当注意的关键问题,尊重服务对象自决原则是对其的一种肯定,也是他们表达自己意愿或想法的重要途径,特别是老年服务对象群体,应当尊重他们对生活主导的权力,不要拿当今社会的价值取向去要求老人们做什么,避免一些敏感的话语的使用及行为的表现。活动中,充分发挥老年人们的自决,以此帮助他们回顾自己生命的历程,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建立自信和对生活的信心。在一系列的伦理困境产生之后,社会工作者针对G社区的特殊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尽最大可能保障服务对象的自决原则,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促使其老年事物合理解决。
(三)尊重文化差异原则
文化对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尤其老年人,传统文化有着不可割舍的情感。由于社会工作的起源带有西方文化的特点,社会工作在中国起步面临着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交叉,所以社会工作本国化是必要的,这也要求社会工作者能够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创造出为本国人民服务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社会工作。在实务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必然会有文化差异引起的伦理困境的产生,针对此类问题,社会工作者应当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引导的方式让老人逐渐熟悉,不能强制老人接受专业理念。
(四)服务对象主体原则
社会工作的目的在于帮助服务对象形成自己处理事务的能力,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空巢老人服务对象属于弱势群体,在具体运行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做好中心的正确定位,帮助老人正确的认清楚自己的角色,即空巢老人为活动的主体,坚持了这个原则,才能全方位的为老人着想,为老人考虑,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获得重视喜悦感,充分发挥老人的自主性。在此过程中,不是说社会工作者一味地坚持,要做好引导,让老人的行为方式、对待晚年生活的态度等各方面往好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老人的生活的稳定。
5 结束语
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之中,空巢老人问题也成为了备受关注的问题,社会工作介入到空巢老人的服务工作当中,对于更好地解决空巢老人遇到的问题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另外由于社会工作者在其服务过程中往往也会面临一系列的伦理困境,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全面的增强社会服务的能力,准确的把握伦理困境的基本原则,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促进服务质量和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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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清昕.本土化视角下我国社会工作伦理探讨[M].理论与实践,.
[4]王苏紧.浅析社会工作四五种的伦理困境[M].2016年11期.
不念不想
遇到伦理困境时处理方法:认识案件的伦理问题,包括分析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价值观、责任和义务;清楚识别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影响伦理决定的境况。
正确认识伦理行动的各个过程以及参与其中的人,分析可能存在的利益和风险;深入了解支持或反对作出有关伦理决定的理由;向同事和适当的专家进行咨询;作出伦理决定并记录决定过程;监督和评估伦理决定。
出现伦理困境主要有两个原因
1、多重价值取向的冲突。在一个案例当中,会存在不同的人,而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而不同的价值取向,就会有冲突,例如案主个人的多重价值取向、案主与第三者的多重价值取向、案主与社工的多重价值取向。
2、多重角色冲突。这是一个“社工本身究竟要忠于谁?”的问题,因为我们作为社工要对自己负责,要对社工机构负责,同时也要对购买方负责。
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难题,又称为“伦理困境”,主要是指由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专业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个人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之间产生冲突所导致的伦理决定困难,它是价值观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个体与群体,个别与一般,革新(或变迁)与传统之间冲突的具体体现。
我记忆中的样子
社会工作介入儿童虐待问题伦理困境
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孩子和父母是怎么理解虐待儿童问题的?父母打孩子是不是儿童虐待?他们怎么解释暴力发生的原因以及对亲子关系的影响?那么,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介入儿童虐待问题伦理困境分析,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问题的提出及背景
2014 年4 月-8 月,笔者在广州市某中学做驻校社工服务,同时参与了一个关于儿童保护的项目,便在实习站点所在的学校开展了“防止儿童虐待小记者行动计划”小组。该小组通过观看国内关于儿童虐待的新闻报道、观看国内外宣传儿童保护的海报及公益片、扮演情景剧、外出采访社区居民、共同拍摄宣传公益片等形式,让青少年(初中生)结合自身的经验及一些新闻报道,表达对儿童虐待的看法,增强他们对任何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有分辨能力,提高他们对儿童虐待事件的敏感度及社会责任意识,并到社区里进行社区倡导。
在小组开展过程中,组员能够坦陈自己童年被“家暴”的经历、对经历回顾的感受和现在的看法,他们对小组的信任和坦诚让社工感受到了小组的力量。但笔者发现,有的组员遭受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笔者的想象,而笔者在介入中也遇到了一些困境。
案主GXS 即是其中一个严重的被虐个案。她常在大热天穿着长袖衣服,社工怀疑她目前存在被虐待的危险,便邀请她参与小组。在小组活动中,GX S 曾四次因看到社工分享的图片、听到组员分享的信息而哭泣。GX S 袒露她从1 岁到上六年级一直受到父亲的暴力相待,母亲在她3 岁时因受不了父亲的家庭暴力而离婚。她也很想逃离父亲,曾在很多亲戚家居住。其父曾用皮鞋、皮带、木棍、铁水管、煤气罐威胁爆炸等方式对其打骂,父亲喝醉酒、不高兴、没钱都会拿她出气。她5 岁左右时,一天在房间里睡觉,父亲偷偷进来摸其性器官,她日后每每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狠狠地咬父亲的手臂。因为过去父亲的暴打很严重,致使她的手臂在夏天很容易发炎流脓,所以穿长袖以免被别人看见。
在小组的第四节活动中,社工翻到一个海报时,有组员表示,“受过虐待的孩子即使事件过去仍会记住受虐的经历,甚至像海报中的那个人一样自己去伤害自己”。这时GX S 大声喊:“对,就像我一样!”当时,G X S 一个人走到笔者身边,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小刀说:“M i s s,我跟他一样,经常拿这个割自己。”原来案主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想起那些受虐经历时,便时不时割伤自己。案主向社工展示,她的十个手指头都曾被自己割伤,都是小小的割痕,说这样很容易复原。
四个月里,社工与G X S 进行了六次面谈,发现老师对她过去的受虐经历和现在的自虐行为全然不知,其亲生母亲虽然知道却无法帮她离开父亲。社工作为改善案主发展环境和处理案主危机的主要干预者,在介入该案例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伦理困境,包括文化上的、法律上的、情理上的,笔者希望能够对这些困境进行分析和思考,以促进社会工作对儿童受虐案例的介入和思考。
社会工作介入儿童虐待问题的伦理困境分析
传统文化中父母与孩子对儿童虐待问题的建构
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孩子和父母是怎么理解虐待儿童问题的?父母打孩子是不是儿童虐待?他们怎么解释暴力发生的原因以及对亲子关系的影响?
在小组进行过程中,社工引导组员分享自己曾经受到的严格管教方式或家庭暴力。组员T X 笑着说,爸妈曾经用衣架、扫把、棍子、皮带打她,她当时觉得爸妈很过分;F Y H 说母亲曾因他常常上网而让他跪下;L CH 说父亲曾让他在沙子地上跪了半个小时,膝盖都流血了。这些组员都认为,父母的这些体罚并不是虐待,自己当时的确做错了一些事情,父母是为了自己好。组员LZJ和案主GXS 则认为父亲对自己的暴力行为就是虐待,因为父亲经常把自己当成出气筒。而组员T X 的母亲认为,“父母打孩子只是为了管教孩子”,并反复强调自己是“为了孩子好”,是“气急了”才对孩子进行适当体罚的,她认为只有那些故意、恶意地打骂孩子的才是虐待。
我国传统文化对家庭暴力有一定的容忍和认同,不少人都认同甚至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打是亲、骂是爱”等观念,只有少数经常把儿童打得半死不活、遍体鳞伤的人才会受到指责,人们往往对那些由于目的和动机的善而实施虐待行为的人报以宽容和谅解,而很多孩子往往也认同父母是“为了孩子好”。因此,社工在面对儿童虐待问题时,要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非常困难。同时,当孩子面对被虐问题时,若社工告诉孩子说“你的父母正在伤害你”,是否会强化孩子对父母的敌对情绪呢?在这样的问题上介入,实质上社工要面对很大的挑战。
精神虐待难以评估与介入
长期以来,很多人习惯于把儿童虐待单纯地理解为对儿童身体上的伤害,对精神伤害则处于一种集体无意识的状态。由于这种认知上的片面性,一些家长经常采取冷落、拒绝、孤立、恐吓的方式对待孩子,自觉不自觉地实施了精神虐待。
组员X LY 在小组中说自己小时候经常在吃饭时被爸妈赶出家门,这个自我披露得到了组员的共鸣,纷纷说自己也曾被父母赶出家门,不给饭吃。多位组员都表示自己曾被父母羞辱过,让他们感到自己笨、坏、毫无价值;被家人威胁丢掉或赶出家门;目睹父母吵架或有暴力行为。作为独生子女的T X 和L S X则表示被奶奶一直冷落,并被指责“你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孩”。以上种种虽然没有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伤害,但给孩子造成了心理上的创伤,以致某些组员看到一些相关图片或视频会流泪。
社工感受到组员的苦恼与沮丧,但孩子所受的精神上的伤害难以评定其持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具有经常性和反复性、次数是否频繁、后果是否严重等,在没有把握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很多精神上的伤害不了了之。但社工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责任感要求社工需在改变亲子关系上做出努力。为此,社工尝试与组员的父母取得联系,询问可否进行家访聊聊亲子关系,但大都遭到家长甚至组员的拒绝。一位家长甚至指责女儿不应参与社工站的活动,并以“学习为重”为由不让女儿继续参与,这让社工感到很无助。
专业伦理与法律法规的两难冲突
社工基于“保护生命”“最少伤害”的专业伦理原则,要确保案主不再处于受虐的危险处境,保护案主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减少案主的心理创伤。但我国的法律体系目前尚不够健全,现有法律对儿童的保护远远不够。此外,社工没有合法的权利介入儿童虐待案件,介入时要冒一定风险,介入后极有可能使施虐者得不到惩罚,反而变本加厉。法律没有规定可剥夺虐待父母的监护权,也没有机构可以收留受虐儿童,受虐儿童无法离开原来的生活环境,虐待消除的可能性非常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社工想为案主提供更安全的环境也是非常困难的。
专业界限与双重、多重关系
GX S 向笔者坦陈,她是因为当笔者是好朋友才将自己过去的经历告诉笔者的,她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些事情,并强调若社工跟任何人说她的事情,便不再当社工是朋友。但社工初次接触这样严重的受虐并有自虐行为的案例,自身没有相关的实务经验,需要跟督导、导师探讨,这必然会泄露案主的某些信息,违背对案主“保密”的承诺。
此外,案主对社工的倾诉是基于把社工认定为私人的朋友关系,甚至曾让社工请她喝饮料或买零食吃。“当社会工作者和案主产生超过一种以上的关系,不论是专业的、社交的或商业的关系,即是双重或多重关系。双重或多重关系可能同时存在或接连发生。”由此可以看出,社工与案主之间的关系是单一的有限关系,一旦出现朋友、伙伴关系甚至性关系等,双重关系便形成。而对于我国社会工作而言,完全禁止双重关系的产生是不现实的。在中国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中,没有与案主建立亲密的“朋友”关系是难以让案主信任社工的。但若放任这样的关系形成,则有可能在进一步的服务中产生伦理困境。在介入儿童虐待这样隐私的问题时,双重关系更容易产生,这是否会使专业边界模糊,导致社工的专业角色混乱,或者过分关注案主,或者忽略了案主的实际需要。这样的双重关系无论对案主还是社工都会造成困扰。
结 语
儿童生存和发展不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国家的责任,国家有责任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提供服务等防止儿童的权利受到侵害,法律制度的完善、儿童保护机制的建立也能有效地支持社工承担自己的职责任务,减少在法律制度等伦理困境上的徘徊与挣扎,为儿童争取最大的权益。
同时,由于家庭是个私人领域,即使是专业社工,不经父母同意也难以介入家庭和接触需要帮助的孩子。同时,由于亲子之间特殊的感情和权力关系,儿童很少主动向外人求助。因此,对于较常见的父母打孩子的情况,社工的介入首先应该是帮助父母,通过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和行为的改变去帮助儿童,仅仅给儿童“充权”收效不大。
伦理困境是贯穿社会工作过程始终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每一个社工面临的最严峻考验。社会工作在介入儿童虐待问题时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原则:一是确保儿童在家庭中不受到伤害, 二是确保父母在家庭中的责任和权利不受到损害。因此,社工应思考:在尽量不破坏家庭的前提下, 如何设计一个合法介入私人家庭领域的权利以保护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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