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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里无智者
以广东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为例,其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6日。造价师考试是由各地政府组织的,所以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地政府公告为准。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远程、多地同步实施。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关于造价师考试的其他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心刃旧痛新伤老疤
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 造价师 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内容: 2013年造价师教材改版,对考试科目进行调理: 一:对教材的名称作出了更改,并调整了相关的内容,将原教材《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更名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将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更名为《建设工程计价》,将原教材《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更名为《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将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全部纳入新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二:根据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技能考核的要求,增加了对实际能力考核的知识点,删除了部分基本概念的内容。 三:增补了最新出台的涉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补充了新的工程计价业务的内容, 四:对《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教材的专业进行了调整,选考部分由原来的三个专业合并为两个专业:A管道和设备工程,B:电气和自动化控制工程,调整后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3版)仍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各一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我们终成陌生人
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1月12日、13日,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