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案例分析王英

心中有座城葬着未亡人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9071

首页> 职业资格> 造价师案例分析王英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忘了最初的记忆

已采纳

您好,陈江潮老师和王英老师都很擅长于造价案例题知识点的总结,提供一些口诀有助于理解记忆。您的问题可以通过下面的案例题结合理解:  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 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表1。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人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债表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的联系工作一级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问题:  1、 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是否可以不招标?说明理由。  2、 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 按联合体的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若无效,说明原因。  4、 指出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或写出正确的做法。  答:  1、不可以不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该项目设备采购估价为8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第(1)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日期是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20天以上;  第(2)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  第(3)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均可以。  第(4)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有效期应该从投标截止日期之日开始计算,不得少于30天。不是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  3、xxxx编号为?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k公司为二级企业,故联合体编号?的资质为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无效投标。  xxxx编号为?和?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e单位参加了两个投标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xxxx其他编号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有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上述联合体协议内错误之处是:  xxxx先签合同后交联合体协议书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应该在投标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是废标。  xxxx牵头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xxxx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在没有递交授权书下,均由牵头人负责是错误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xxxx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评论

我就是那个姑娘

网上怎么到处充斥着左红军的托啊???

133评论

好无聊

您好!王英、陈江潮老师讲的都很好!可以进行免费试听!

113评论

你非我良人怎会知我心痛

透彻的话肯定是王英最透彻,王玲的比较有侧重点和重于一些技巧。建议先听王英,然后王玲。

58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