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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初你好
四、中国审计准则体系�
(一)制定中国审计准则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批准同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2年5月开始筹备进行中国审计准则的研究制定,2022年1月1日,第一批《审计准则》开始实施;2022年1月1日,第二批《审计准则》开始实施;2022年7月1日,第三批《审计准则》开始实施。制定审计准则的意义:
制定审计准则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的需要;�
制定审计准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制定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同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标志。�
(二)审计准则的质和目标�
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是以发表审计报告为目的,均应遵照执行。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执行。
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一是审计准则;二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三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四是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准则。�
按照《审计准则序言》,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应当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建立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权威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其鉴证与服务作用。�
促使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的执业标准执行审计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建立与国际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使中国注册会计师按照国际通行的执业标准执行审计业务。�
(三)审计准则的框架与结构�
审计准则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第一层次: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基本准则是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条件、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
第二层次:审计具体准则与审计实务。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审计实务也是依据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质的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
第三层次:执业规范指南。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第一、二层次准则制定的,是对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的解释和补充说明,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审计业务提供可作的指导意见。�
从权威讲,第一、二层次的准则属于法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就都要遵照执行。第三层次则不具有强制。�
(四)《审计基本准则》的框架与内容�
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审计基本准则》共5章25条。第一章“总则”有3条;第二、三、四章分别为“一般准则”、“外勤准则”和“报告准则”,共20条,属《审计基本准则》的核心内容;第五章“附则”有2条。�
1.一般准则
(1)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公允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发表审计意见。
(2)担任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专业训练,并具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
(3)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
(4)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5)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6)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
永不磨灭的爱情
。注册资金一般要10万元就行。
根据《记账办法》中华人令2022年第27号规定,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统一印制的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门确定。
设立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 主管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 有健全的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 主管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 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制度;
六 工商行政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审批机关经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门。
申请人经批准取得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记账许可证书。
记账机构名称、主管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有5个而不是3个注册会计师,而且,这5个注册会计师都是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且执业满5年,注册会计师分为执业和非执业两种资格,开事务所必须是执业资格,满5年是指从获得执业资格那天开始,中间不能间断,到现在共5年,如果一个注册会计师以前是执业资格,后来转成非执业资格,再后来又转成执业资格,两段执业资格相加够5年也不行,必须是不间断够5年,5个够5年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可不好找啊
别浓
可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
北京市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新途径,促进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地执行业务,现将《北京地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文自文到之日起生效,原京财协(1994)35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同时废止。
北京地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和规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财政局授权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北京注协)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批、注册、、。
第三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共同出资发起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无靠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至少有两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有效执业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业务三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方可作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
2.有十名以上职龄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应有五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发起人包括在其内);
3.主任会计师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审计工作经历,年龄不得超过50岁;
4.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会计师负责制,主任会计师必须由发起人担任;
5.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五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统一规定为××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冠以地名、行业、姓氏等其他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
第六条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北京注协报送下列材料:
1.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书;
2.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3.发起人和主任会计师的基本情况和专职的有效证明;(见附件四)
4.出资证明和出资协议;
5.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制度;
6.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档案材料(见附件一、二、五、六);
8.北京注协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
2.业务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出资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6.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出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8.法定代表人;
9.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见附件三)
10.会计师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11.其他应当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人事制度;
2.财务制度;
3.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4.执业档案制度;
5.其他应当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由发起人向北京注协报送有关申请材料;
2.北京注协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报北京市财政局审批。凡批准执业的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批准执业证书;不批准执业的,十五日内由北京注协书面申请人;
3.经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正式执业。
(1)自接到北京注协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北京注协办理执业登记,并交纳执业审批登记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加入北京注协的入会手续及其他有关事宜;
(2)持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3)到北京注协领取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北京注协将有关审批材料送中国注协报备案。
第十条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实行核算,依法纳税,遵守国家和北京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执行业务。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授权北京注协解释。或中国注协如有新的规定,应遵其执行。
附件一: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备注:注册会计师还应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会计师资格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退离休人员还应提供退离休证明;
3、专业证明。
附件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
注:
1.从业人员中注册会计师排在前面,其他从业人员排在后面;
2.从业人员中既不是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非执业会员的,在后面格中排“无”。
附件三:______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情况表
附件四:拟任命的____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基本情况表
附件五-1:注册会计师审核表
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五—2:工作及执业简历
附件:
1、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注册技术职称复印件
说明: 1、注册会计师原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由原事务的负责人填写。主要说明
2、注册的会计师在原所执业水平、职业道德遵守情况、是否同意其转所等
情况。
附件六:____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简历表
附件: 原单位人事部门章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非执业会员证书复印件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需加盖填表人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恋一生爱一世
关于印发第一批
关于印发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1995年12月25日 财会协字(1995) 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审计基本准则》、《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经商,现批准发布,并请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培训,加强宣传,加强、检查,确保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
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原发布的《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试行)》、《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则(试行)》同时废止。各地已发布的相关规则、施行办法、规程等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一并废止,以后也不应再自行出台新的执业规则。
附件: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序言
二、审计基本准则
三、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四、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五、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六、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七、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八、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九、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十、审计实务第1号――验资
清风怎挽凉心怎暖
2022年12月,根据的批示和、联合精神,省财政厅、审计厅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山东省社会审计协会实行统一联合。联合后的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全省的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行业自律社会团体,是受委托和法律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行业组织。“两会”联合后,协会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肩负起“服务、沟通、公正、”的任务。
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协会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实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与制度;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审批、注册、发证和年检;组织进行业务交流和检查,开展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教育和培训;支持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检查和处理违法违规和违反执业道德、标准等问题;协调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之间及有关方面的关系,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办理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协会成立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认真办理申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的的审批工作,扎实开展了注师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到2022年底止,全省已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共376家,遍布全省各市、地、县。其中有证券相关业务的事务所5家,这五家是山东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山东临沂天成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潍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3517人,业务助理及6715人,非执业会员3400人。(2)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事务所体制改革,截止2022年底,批准脱钩改制事务所22家,完成脱钩改制事务所9家。(3)严格实行行业。建立各项专业标准,作规范和制度,通过协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自查、互查、重点检查以及年检等活动,保证了各项执业规则和制度的贯彻执行。(4)积极开展执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以及组织交流工作经验,以不断提高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 (5)面向社会,认真组织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自2022年,全省全科合格人数已达1800人。(6)及时向和有关部门反映注册会计师的愿望与要求,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